延迟支付房屋租金的行为构成了违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倘若租赁方未能按时交付租金,作为业主将有权利从他们所交纳的押金金额中扣除相应部分,用以抵充应当向出租方缴纳的租金,扣款金额应等同于租客未及时支付的租金以及由此产生的违约金,同时也能依据相关法规途径来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回收该房屋的使用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