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产的问题,其诉讼时限为三年,而此时间起点通常从权利人实际意识到或理应察觉到自身权益受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在特别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适当延长诉讼期限,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自权利受到实质性的伤害之日算起,若超出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所引发的纠纷被归类为民事争端,因此适用三年诉讼时效这一原则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