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房产买卖所引发纷争而申请仲裁时应遵循的程序如下:
首先,在进行仲裁申请之前,申请人需先查验自己是否签署了法律效力完整的仲裁协议书;
其次,将这些资料准备齐全并亲赴双方约定好的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以及书面仲裁诉状及仲裁协议;
最后,若得到满足仲裁所需的所有条件,仲裁委员会将会予以正式受理。依照我国《仲裁法》中的相关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仲裁协议主要包含两个部分,合同中所载明的仲裁条款以及其他书面形式在争议纠纷未发生或已发生之后达成的申请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以下三个基本要素:即请求仲裁的明确意愿、仲裁的具体事项以及选择合适的仲裁委员会这三项内容。同时,《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对当事人申请仲裁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出了明确规定:应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仲裁法》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