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如非盲人、聋哑人士,亦非完全丧失辨识或自我控制能力之精神异常患者,则均可依据自身意愿独立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协助辩护。
详述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二明确规定,若个人明知他人在充分了解网络信息的基础上实施犯罪活动,并且为其罪行提供了包括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多元化的技术支持,或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经济援助,且情节严重者,应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实行拘役,并处以罚金。
若是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应惩罚该单位,并对其主要负责管理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适用与个体相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