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仅选择投保了强制性责任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将仅仅对医疗费用支付1万元的补偿,对于财产损失也仅能提供2000元的赔偿限额。此外,凡是涉及到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项目的赔偿,其总和上限为11万元。若超出此范围,则需由您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然而,如果您在投保强制性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又额外购买了商业保险,例如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及车辆损失险等,那么当赔偿金额超出强制性责任保险的理赔范围时,保险公司将会使用您所购买的商业保险进行赔偿,但是,赔偿总额不得超过您所购买的保险额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