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签署合同时,若有一方发现公章使用错误,可立即同另一方展开友好协商,收回已盖章的错误合同并妥善保管。若另一方对此表示认可且愿意配合,则双方可共同商定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并在新合同中加盖正确无误的公章。
然而,若另一方对上述提议持有异议,且该合同尚未开始实际履行,那么这份合同将被视为未正式生效。但若合同一方已经完成了其主要义务,且另一方也已予以接受,那么尽管存在公章使用错误的情况,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仍需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