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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可以追回吗

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可以追回吗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7-22 17:42:17 已帮助25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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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可以追回吗
在某些情况下,当夫妻中的一方未经其配偶的允许而擅自将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转赠予第三方时,这种行为其实是可以被追回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一方在未获其配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售出共有的房产且第三方以善意购买、支付合理价款并且已经完成不动产的登记手续,那么在另外一方对此提出异议并请求追回该房产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常不会予以支持。
然而,在此种情形中,第三方并不符合“善意”的定义,因此并不适用于上述的相关规定。在此情况下,当事人仍有权利向第三方索要返还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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