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毫无知晓的情况下侵犯了有婚姻关系的现役军人配偶的权益,这样的情况通常不会招致法律上的制裁,因为此类行为往往缺乏犯罪的主观意图。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破坏军婚罪是指行为人明知对方为现役军人的合法配偶,却依然选择与其同居或结婚的行为。因此,若行为人对对方是否为现役军人的配偶毫不知情,或者因受他人欺诈而与之同居或结婚,那么这种情况并不符合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无法被认定为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