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夫妻关系中,女方以离婚为由主张赔偿责任,而男方则并未犯下任何错误时,这种情况是不会得到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认可与支持的。
然而,存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形,这些均可能导致离婚,在此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依照中国法律规定,向对方提起损害赔偿诉求:(1)重婚行为;
(2)与任何其他异性维持长期非法性关系;
(3)对另一半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严重侵犯;
(4)以残忍的方式对待或抛弃家庭中的某一个成员;
(5)因自身言行举止有严重过错而引发离婚事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