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各项要求所形成的口头协议视为具备合法效力:首先,进行合同订立时,签署双方应均已达到相应民事行为成年的年龄。
其次,双方在构建此类关系时,其表达出的真实意愿应毫无疑问地得以反映,同时绝对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欺骗以及威胁和压迫等非法行为。
再次,合同内容不应含有触犯国家法律、行政纪律的强制性规范之规定,也不能明显背离社会公德与善良风俗。
最后,若法律有明文规定,所有涉及以书面文本为表现形式的合同必须采用文字记录的方式才能生效,那么通过口头表述的方式所达成的协议将无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