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婚姻期间发生的债务问题,当事人如果未能充分了解情况,则可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获取关键证据:1.请求债权人出面提供证据,证实借款时配偶确实未曾知晓此事,并且双方曾经就此达成共识,确认这笔债务将被认定为单方面承担的责任;
2.进一步证明该笔债务并非用于支撑夫妻共同的日常生活所需;
3.展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从婚姻缔结之前,甚至在结婚后因遗嘱或赡养抚恤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而来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