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层面:首先,该犯罪所侵害的对象是国家重要的交通运输安全秩序;
其次被告人的身份设定上,是指符合法定要求的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此案的犯罪主体;
再次在犯罪者的主观心态方面,通常都是出于直接或间接的故意为之;
最后,从客观行为上看,其特征就是通过种种手段去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以及各类标志等交通设施设备,或者从事其他任何破坏性行为,造成足以使得火车、汽车、电车、船舶以及飞机等各类交通工具产生翻覆乃至毁损的严重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