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案中的犯罪金额是否要累计计算判刑,这个问题的答案必须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若两次盗窃行为发生在同一年度内,那么应该将两个案件中涉及到的犯罪金额相加后进行量刑处理。
其次,对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如果涉及的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或者涉及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方式,则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处以罚金;
如果涉及的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如果涉及的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金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实际执行的具体金额标准,并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最后,如果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盗窃,且盗窃地点无法查证,那么盗窃金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由受理案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数额标准予以认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