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患者,您享有权利拒绝实习医师的围观。
在前往医院接受医疗服务这一行为中,您应被视为与医院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契约关系。
医院作为契约的一方,理所当然地需要履行其义务,确保您的隐私权得到尊重和保护。
然而,尽管在治疗过程中对您的皮肤进行接触是不可避免且具有必要性的,但是,这种特权仅仅应该给予实际执行治疗的医生,而非实习医师。
因此,作为患者的您有权要求实习医生停止围观您的治疗过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