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针对一方出轨而采取的离婚方式,无论是选择通过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均无需执行所谓的“冷静期”制度。
其次,这一相关法律规定,仅在协议离婚过程中适用,具体来说就是自婚姻登记机构接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日开始的三十天内,若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则可向该婚姻登记机构提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接下来,为您详细解读这一重要条款所引用的法律依据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从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日开始的三十天内,如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并不希望离婚,便能够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若前述规定的期限已过,且在随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当事人均未能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放离婚证明,那么可不被视为简单地撤销离婚登记申请,而是应被视为实质性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