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这一问题,我们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如果是父母用他们的资金为两位新人购置了房屋作为婚房,那么这笔为爱奉献的资助应该被视为对于自己孩子(也就是新人们)的个人赠与。
此外,以下几种情况下的财产,也将被视作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首先,是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
其次,是一方因为遭受人身伤害所得到的赔偿或补偿;
再次,是遗嘱或赠与合同内明确约定仅归属某一方的财产;
最后,也是最为常见的情况,就是一方独自享有的日常生活用品及其他相关财产。
接下来,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何谓“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保持正常期间内所获取的财产,通常都被定义为“共同财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婚姻关系的终止,原本属于夫妻一方的私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变为大家共同拥有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
在婚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将有权共享和支配收入来源的以下几类财富:
包括工资、奖金以及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增值回报;
还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收益;
当然,这里还要特别提到的是,除了法定继承遗产以及收养的财产外,其他在婚姻期间获取的财产,都应当归于夫妻共同所有。
此外,对于以上这些共同财富,夫妻两方面临着均等的处理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