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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取保候审能否判缓刑

两次取保候审能否判缓刑
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但要想取保候审相关行为人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相应的取保候审流程进行取保候审申请的,申请成功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也是需要遵守相应规定的。
2024-07-23 18:01:40 已帮助22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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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取保候审能否判缓刑
1.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
对于那些依旧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直系家属,都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正当权利。
至于已经处于逮捕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他们所聘请的律师同样也具备为他们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然而,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
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应该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的是否同意的答复。
如果决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那么该决定应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的签发并同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与《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等文件,同时还要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寻找有担保能力的人员或者缴纳足额的保证金
若认为申请者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则不应予以同意。
如果做出了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且要详细地解释不同意的具体原因。
另外,若出于案件实际情况的需要,司法机关也可自主决定施行取保候审措施。
3.关于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就是公安机关。
在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开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让他们签字或盖章以示明白自己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倘若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把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通知保证人撤销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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