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房产权益的争执,依法享有强制请求实施权。经生效裁判确认的民事法律判决或裁夺书,其当事人应当坚决予以履行。若有一方向拒不履行其法定义务者,另一方可向所在区县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同时也可由审判员依职权转交执行人员负责执行。然而,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某些类型的房产不可实行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