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可以通过与出售方达成一致协商,解除已经签订的房产购买协议;或者等到合同中所约定,或是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形成之后,向出售方发送关于退货的书面通知,当通知到达出售方手中时,该份购房合同即自动解除并实现退货之目的。然而,如果相关的退货条件未能得到满足,那么通常是无法进行退货的。如果强行要求退货,将会被视为违反合同规定,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