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这属于可能实现的操作方式之一。定金是介于合同签订或履约实施之际预先支付一定量的费用或替代物,以表示对于合同履行的一种保证。在此过程中,支付定金的一方被称作定金支付方,而接纳定金的一方则被称作定金接受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视具体情况约定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用以作为实际债权的保障。若债务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圆满完成所应履负的义务,那么定金便会作为债务偿还的部分款项或是用以补足损失的补偿金予以退还;倘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完成其应尽义务,则无权索回定金,并且定金将自动转入另一方的法定账户中,成为受保权益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