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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应如何处理

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应如何处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7-24 17:16:07 已帮助12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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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应如何处理
若被告人当下暂无能力偿还所欠债务,可尝试与债权人进行和解以商定分期付款计划,抑或是延期还款,并向起诉方提出撤诉请愿。
若诸项事宜未能达成共识,被告方仍需在收到起诉书后积极展开抗辩,争取在庭审过程中达成分期付款或者设定确切的还款期限的协议;
倘若法庭拒绝予以支持该项要求,则被告应当按照法院规定的期限全面清偿所有债务,若仍逾期未付,那么债权人有权宣布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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