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继承问题时,对拟成为继承人的继女的权利范围必须依据实际情形来加以明确界定。
首先,倘若这个继女生母或生父一方与新家庭的继父母之间已经建立起了实质性的抚养和教育的关联,那么这位继女便具备相应的法定继承权。
反之,若是该继女并未与养育自己的继父母建立起必要的抚养和教育关系,那么她将无法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合法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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