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于他人进行劳动时发生意外伤害,通常情况下应由受益方即被帮工人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若帮工人在协助过程中因为第三人的不当行为而受到人身伤害,便有权要求该第三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同时亦享有向被帮工人寻求合理补偿的权利。
在获得被帮工人补偿之后,帮工人有权向前述第三方追索相应的赔偿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