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因饮酒驾驶而需要接受刑事拘役处罚者,符合以下特定条件之一的,有权申请保释,亦即所谓“取保候审”:
1.其暂无证据证明其存在社会性危害行为的可能性极低;
2.其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需长期他人照顾;
3.其为孕妇或尚在哺乳期内之人。
取保候审期间的管制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并监管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