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注册商标所有者授权,擅自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中使用与该注册商标完全相同之标识,情节较为严重者,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若情节尤其恶劣者,可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另加处罚款。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