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中,“人死债消”这一说法并无明文规定或法理依据。
即便借款人死亡,债务亦不会自行消灭。
在一些情况下,对于那些拥有担保人的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追索债务;
反之若无担保人且该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时,债权人同样可以向债务人的妻子追索债务。
当然,无论是何种情形,即使既非为夫妻共同债务、又无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仍可请求以债务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
倘若债务人的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了其遗留下来的遗产,那么债权人亦有权向这些继承人主张债权。
因此,无论借款人身亡与否,其尚未清偿之债务依然存在,且需继续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