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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有45天的吗

刑事拘留有45天的吗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7-25 17:27:46 已帮助18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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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有45天的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当公安机关依法对已经实施拘留措施的人员,如果判定其需予以逮捕,应当在拘留期限内的三日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进行审查批准。但若情况特殊,则所需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相应地延长一日至四日。特别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而言,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限能够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基于此,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可以延长到三十日的,而非常规认知中的四十五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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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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