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要求,取保候审的适用场景主要涵盖了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这三种情况;同时也包括了,当涉嫌犯下的罪行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期并采用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可能性。对于销赃罪这种犯罪行为,其可能涉及到的刑罚范围包括有期徒刑以上。因此,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上述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之一,并且在采用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是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专业判断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