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侵吞共同所有之财产的案件,其是否构成侵占罪,需依据实际案情进行深入剖析与判断。若有关财产确属他人拥有之物,却遭非法侵占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行为人拒绝归还,则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况便可能构成侵占罪。然而,在判定是否构成犯罪时,仍需综合考量诸多因素,例如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所占有的财物性质、涉案金额的大小以及是否向受害者披露等。若受害者并未知晓此事,且涉案金额已达较大标准,行为人仍拒绝归还,那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侵吞共同所有之财产的行为便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