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酒驾本身并未直接导致构成盗窃罪,然而,若在酒驾过程中,驾驶员为了规避警方的追捕行动或者销毁酒驾的相关证据,进而实施了盗窃机动车及其他财物之举的话,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具体规定,这类行为很有可能转化为抢劫罪或者盗窃罪。若是驾驶员在饮酒驾车之后,为了躲避警方的追踪搜捕或是掩盖事实真相,以非法手段攫取了机动车以及其他财产性物品,这样的行为亦有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任何盗窃公共和私人财产,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是多次进行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扒窃等违法行为,都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制裁。因此,虽然酒驾本身并非直接构成盗窃罪,但是,如果在酒驾过程中,驾驶员为了逃避追捕或者销毁证据而实施盗窃行为,则有可能被判定为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