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法律制度下,取保候审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强制举措。在某些特定情形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无法满足逮捕条件或有必要采取其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时,取保候审便成为一种迅捷有效的选择。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第79条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越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只要警方调查、检方起诉以及审判环节未受任何阻隔,且并未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那么取保候审便可顺延至期限届满。然而,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则必须立即解除该项措施。因此,仅因被取保候审而认为万事大吉的想法是错误的。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个阶段,最终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仍需由法院进行深入审理与裁决。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进展顺利,未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且无其他违法行为,那么被取保候审者有可能被判无罪或免于刑事处罚。但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那么被取保候审者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总而言之,被取保候审者是否能安然无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法院的最终判决。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案件已经尘埃落定或者被取保候审者无罪,它仅仅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