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签署供应商品房屋购买合同的主要原因,或许在于该企业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在这类情境下,消费者有权提出退回认购并收回首次支付款项。当房地产开发商已具备预售或销售资格时,未能相应签定合同,消费者应优先采取敦促行动,并在30个工作日内,如开发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协议,即可通过单方面解除认购,从而确保回收首次支付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