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通常要为逾期办理房产证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根据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售管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前依照项目情况委托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项测绘,并且要将测绘结果上报至所属地级以上城市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最后这些审查通过的测绘数据可被用于不动产权利登记工作中。同样,开发商还需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内,向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所需的全部资料。此外,开发商有义务协助商品房购买者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以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处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