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房产争议纠纷方面,通常会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解决:
首先是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与调解;
其次是根据已签订的正式仲裁协议,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最后,如果未能达成和解或调解,或者未签署有效的仲裁协议,则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