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新居存在质量缺陷,商品房购买者有权与房地产开发商开展磋商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彻底修复和改善;然而,即使经过上述修复过程,其质量仍然未能符合购房时订立的相关条款和承诺,那么购买者有权主张解除交易契据且对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损失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索赔。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