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五种情况之下,购房时所缴纳的定金是有可能被退还给您的:
首先,若房地产开发商在约定的认购意向书期限之内,将您已经选定的房屋出售给了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了最终未能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那么他们应该以双倍的金额来赔偿您的定金;
其次,如果开发商没有获得相关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因为其自身的原因导致我们双方都无法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甚至因此使得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就必须要把您的定金还给您,并且还要承担您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再者,如果只是因为正式合同以及相关的补充协议中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共识,而这与认购意向书中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从而导致了最终无法签订正式合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需要将您的定金全额退还给您;此外,如果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并未做出明确的约定,或者这些约定不够清晰明了,而我们双方又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需要将您的定金退还给您;
最后,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的责任并不在于我们双方,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所导致的,那么开发商也应该将您的定金如数退还给您。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