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须为与本案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机构或团体,此点至关重要;
(2)需明确被告方之身份及信息,以确保法律程序公正透明;
(3)诉讼请求应具体且合理,并附带相应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以确保诉讼请求得到有效支持;
(4)诉讼事项须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定权限范围之内,同时亦须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