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状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定金通常是不予退还的。然而如果接受订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且其行为导致了合同目的无法达成,那么便有权请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任何人在收到定金之后若未能按约履行债务或其履行行为与约定不符,以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都应全额退还所收取之定金并给予双倍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