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委托律师所产生的法律服务费,可视为当事人行使权利,维护自身权益所需付出的合理成本之一,依法应由当事人自行负担。至于审理案件的相关诉讼费用,则由法院基于案情的具体情况,结合当事人各自的过失比例,作出判决,强制败诉一方承担全额或部分责任。若法院最终判定原、被告双方均存在过错,或是原告存在滥用诉讼权的行为,那么对于原告滥用诉讼权部分的诉讼费用,将由原告自行承担;而对于原告提出的具有法律依据的诉讼请求部分,则由败诉的被告负责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