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在双方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定金应当被当作房价的一部分或者直接予以退还;如果是由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等导致无法签订商业合同,或者因为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条款未能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无法签约且责任并不在于任何一方的情况下,这时的定金也应该得以退还;另外,若卖方单方面违反合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话,此时的定金也能够得到双倍的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