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或施工单位须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建筑工程管理规定,若该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制度,那么总承包单位就必须对所有的建设工程质量承担全面的责任。同时,如果总承包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将其所承接的建设工程以合法的方式分包给了其他单位,此时总承包单位和与其分包的各个单位也就需要为这些分包工程的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