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屋者交纳的定金若无法退还,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并不合乎法律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按照债务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或者履行行为未达到预定的效果,以致无法达成原订的合同目的,那么他就有责任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那么购屋者有权请求返还所交付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