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纠纷事宜,相关方面应采取和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等途径予以妥善处置。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遵循平等、互惠的原则,私底下尝试达成和解协议,若和解无果,则可请求第三方介入协助调解;当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依据房地产纠纷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将该纠纷提交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指定机构进行仲裁裁决;若仲裁未能解决问题,则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