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法律条文所规范的原则,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取得的全部财产均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平均分配。基于此,在处理离婚时涉及到的房产问题时,具体的分割方式如下:我们需要首先明确以下几个关键参数的值:
a代表首付款的总额;
b为按揭贷款的总金额;
c为按揭贷款产生的全部利息;
d则表示离婚时房产的市场价值,这个价值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确定,或者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定价;
最后,e体现了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总金额,这一数据可以从贷款银行的相关记录中获取。接下来,我们要计算出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整个房价款的比例,即y。具体的计算方法为:y=e÷(a+b+c)。
然后,我们再计算出找补金额z。如果房屋最终归支付首付款的一方所有,那么z=d×y÷2;反之,如果房屋归非支付首付款的一方所有,那么z=d-d×y÷2。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