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相应解决策略包括:
1、对于遵守合同规定的一方具备了相应的条件时,可即时地向另一方传达中止合同履行的指令;
2、当违约方接收到此类中止履行的通知且未能就此提供有效的担保措施或恢复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若仍然坚持要求预购房屋的一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那么遵守合同规定的一方有权对此表示拒绝,并且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来解除该合同,同时追究违约方的相关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