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剔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因素后,若原定的交楼日期已遭超期滞后,即刻启动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流程。
根据法律规定的催告程序执行完毕后,倘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于三个月内有效履行相关义务,购房者有权申请解除合同。若未按照催告程序进行处理,购房者需在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若逾期未行使该权利,解除权将自动丧失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