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阁下在与商业主体的交往过程中遇到了纷争,身为尊贵的顾客,我谨代表本公司向您强烈推荐首先向贵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投诉。虽然如此,如若您对上述部门所给出的处理结果仍然感到不满意,您完全有权寻求消费者协会及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的协助,尽全力通过调解方式来解决问题。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您曾与经营者签订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仲裁协议,那么依据该协议,您可以向特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以期得到公平、公正的裁决结果。
此外,为了充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您还拥有权利向具备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请求启动国家公诉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