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刑事拘留之后,涉案人员往往会被转移至当地的看守所进行下一步的审讯及收押等候处理。一旦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案件提起诉讼,那么整个司法程序将会自然而然地进入到法院的审理环节。在此过程中,倘若法院最终判定被告人为有罪,那么他/她将被送入监狱接受相应的刑期处罚;反之,若法院裁定被告无罪或者免除其刑罚,那么他/她便可获得自由之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