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盗窃犯罪的案件通常情况下由公安部门完成侦查工作并送至检察院受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类情况所作的详细规定,整体的案件审理期限一般不应超过两个月之久;然而,若案情较为复杂,亦可根据特殊情况予以适当延期,不过延长时长限定在三个月内为止。如遇到特殊重大事宜,亦可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审批程序进行特别限期延长处理。基于以上因素,具体的审理周期将视各案的具体复杂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