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制中的建筑红线,亦可称为“建筑控制线”。
此种标识主要在于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临街侧的界面。
通常情况下,建筑红线由道路红线以及建筑控制线这两部分构成。
其中,道路红线作为城市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而建筑控制线则主要对建筑物基底位置起一定的控制作用。
建筑物基底的临路侧,通常会按照道路红线来划定其建筑控制线。
然而由于城市规划的特定需求,主管部门可能会在道路红线之外另行设置建筑控制线,此种情况下被广泛地称作后退道路红线。
此外,建筑红线亦可与道路红线完全重合。
在新建城镇中,为了释放更多的土地资源,改善城镇环境并增强视觉美感,常常采用将建筑红线向后推至道路红线之后的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